证监会:在审首发企业撤回申请主要存在四方面问题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7日表示,在审首发企业主动撤回申请,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对发行条件存在偏差,通过审核沟通意识到自身不符合发行条件;二是申报时符合发行条件,但随着市场变化不再符合条件;三是对企业战略作出了调整;四是少数企业保荐机构急于先上报先排队,存在影响发行的问题,在审核过程中问题暴露。
邓舸指出,上述前三种情况申请终止审查,是企业正常的商业行为和商业权利,但是对于第四种情况,如果企业在申报时通过粉饰财务报表意图上市,导致信披不准确乃至欺诈发行,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为主动撤回并不意味着不履行法律责任。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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