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财险,02328.HK,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获得华夏银行(600015,股吧)(600015)19.99%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230亿元至257亿元。人保财险称,其将推进其与华夏银行进行战略性全面业务合作,通过业务互动,带动双方的业务发展,提升双方的价值。
12月28日晚间,华夏银行公告称,近日分别接到股东德意志银行、德银卢森堡、萨尔·奥彭海姆和人保财险的书面告知函,前述各方于12月28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以协议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合计213604.5885万股A股普通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9.99%)以及公司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至登记日的期间内向其发行的任何红股予人保财险。
上述权益变动的每股购买价格以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不含当日)之前20个交易日的华夏银行股票每股当日交易均价的平均数,以及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至交易条件满足后双方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确定之日期间的华夏银行股票每股当日交易均价的平均数为定价的相关计算基准。本次权益变动总转让价款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7亿元,最低不低于人民币230亿元。
由此计算,交易的单价为10.77元/股至12.03元/股。截至12月28日收盘,华夏银行收于11.44元/股。
由于待售股份中由德银卢森堡持有的80291.1286万股股份受制于锁定限制,该锁定限制将于2016年4月26日到期,《股份转让协议》各方同意所有待售股份转让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在2016年4月26日之前在中证登完成登记。其余待售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待售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华夏银行进一步表示,该交易尚待依法履行监管审批程序,且不会导致华夏银行第一大股东变化。
资料显示,华夏银行目前第一大股东为首钢总公司,持股比例为20.28%,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
人保财险表示,此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其将推进其与华夏银行进行战略性全面业务合作,通过业务互动,带动双方的业务发展,提升双方的价值。同时其在未来12个月内不存在继续增加华夏银行股份持股比例的计划。
值得注意的是,人保财险还持有兴业银行(601166,股吧)(601166)12.29亿股股份,持股比例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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