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韩亮律师来说,他更希望自己的专业越来越细。执业十余年,从体制内到体制外,从国内到国外再回到国内,从国际大所到本土律所,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对反垄断问题有深刻的认识。
11月28日,北京市第二法院开庭审理米时科技诉奇虎360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及不正当竞争一案。这是移动互联网领域就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及不正当竞争的首次诉讼,被称为“国内移动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而欧洲议会27日以绝对多数通过了一项决议,强烈呼吁欧盟委员会在强化反垄断规定执法的举措无效的情况下,考虑剥离谷歌的搜索引擎业务。
近年来中国的政府部门也开始重视企业并购与竞争过程中涉及的反垄断问题。今年8月2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告,宣布对12家日本零部件和轴承企业罚款12亿余元,创下中国2008年《反垄断法》实施以来的罚单数额之最。
密集的反垄断调查和高额罚单让企业越来越重视反垄断的风险问题。随之而来的是反垄断律师突然变得“抢手”起来,许多大的律师事务所都开始“招兵买马”,组建自己的反垄断团队。
上海方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以下简称“方达所”)律师韩亮是中国最早一批从事反垄断法的律师,2002年开始,从英国百年老所富而德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到今年9月份入职“方达所”,他见证了中国反垄断法的起步与完善。
从体制内到体制外:更能把握法律政策
韩亮是武汉大学国际经济法博士,他曾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商务部前身)从事跟外贸和外资有关法规的制定工作。在部委工作五年之后,他申请到哈佛法学院留学,毕业后加入富而德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后又被派往该所华盛顿分所工作,从事国际反垄断业务。韩亮是富而德这家百年老所第一个中国籍合伙人。今年9月韩亮正式离开富而德,进入中国本土律所上海方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帮助其组建反垄断团队。
韩亮执业十余年,从体制内到体制外,从国内到国外再回到国内,从国际大所到本土律所,韩亮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对反垄断问题有深刻的认识。
相比律所,商务部的工作灵活度要小很多,韩亮在商务部条法司主要工作就是制定跟商务外贸有关的外资法律,最早的“三资法”也是商务部制定出来的,再由人大颁布。
尽管韩亮律师已经从体制内出来多年,但是话语里仍然流露出对政府部门工作那段经历的怀念。他特别提到,在律师执业过程中对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有着更好的把握,归功于自己在前外经贸部工作的经历。
谈及在商务部工作和现在的职业律师看待法律的视角变化时,他说:“这是一个坐在桌子这边和那边的问题。政府部门是行业法规的制定者,因此通常从行业发展的宏观角度考虑问题。但是律师服务的是客户,是每一个具体的公司,律师关注的法律问题更细致、更具体,对于一部法规是否能够在实践中发挥作用有更深的切身体会。”
对于目前的法官辞职问题,他结合自身经历告诉《法人》记者:“无论在内在外,大家都要给予理解。如果它成了一种普遍现象时,我们应该分析深层次原因,希望能让体制内和体制外的人才流动形成一种良性循环的机制。”
对比从体制内到体制外变动,韩亮说自己一点遗憾也没有,他认为,四中全会提到了公职律师的问题,但这只是政府机关给予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律师技术职称方面的某种认可,对于从政府部门出来从事律师工作的法律人才,政府部门服务的问题却没有解决。韩亮希望中国能够借鉴国际上其他国家的“旋转门”经验,即体制外的人可以到体制内,体制内的人也可以到体制外,加强内外的法律人才流动。他以美国反垄断界的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为例,这些部门的高级官员有不少原来都是律所的高级合伙人。
从冷门到热门:反垄断法律人才稀缺
现在垄断行为的风险越来越高,反垄断势必成为下一阶段中国经济领域深化改革的热门法律问题之一。从“3Q大战”到“强生案”,企业被诉讼、被调查的风险开始加剧,一纸行政处罚单对很多企业来说都可能决定生死存亡。企业管理层开始倾注精力防范反垄断,并最终传达至法务、业务部门。一些企业在并购扩张之前也开始有意识地主动咨询反垄断律师的意见,以决定是否进行反垄断申报,这在几年前是难以想象的。
韩亮律师接受《法人》采访时说:“从《谢尔曼法》开始,美国反垄断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在欧美国家,一个大的并购能不能通过首先要看的就是它是否违反反垄断法。对中国来说反垄断是个舶来品,中国《反垄断法》只有短短几年,但是却取得了长足进步。”
从立法角度看,《反垄断法》从无到有,借鉴了欧洲和美国的经验,展示了中国立法的后发优势。立法的透明度提升了很多,立法过程公众的参与度也越来越高。早年间,制定反垄断法还主要依赖立法部门的独自摸索。这几年,工商总局、发改委、商务部出了很多规章、指引,逐步积累了很多立法经验。
从执法专业性角度看,前几年只有商务部一家关注并购过程的反垄断问题,但是这两年从合规到政府调查,再到反垄断诉讼,商务部、国家工商局和国家发改委三家部委开始共同承担职责,前者管并购审查,后两者管调查。现在商务部每年都会有硬性的审查任务和审查指标,一年有两百多起申报,一旦发现有问题,商务部会施加限制性条件,符合条件才能批准。
还有就是执法的底气问题。过去反垄断涉及的都是一些小案子,罚款几十万、几百万对大企业来说也无关痛痒。但是现在按营业额算了,罚款金额占营业额的1%到10%,比如“液晶面板案”“奶粉案”“汽车零部件案”,一下子罚几个亿、几十个亿,反垄断执法越来越严,执法部门的底气也越来越足了。
韩亮对反垄断这一领域的迅猛发展有深刻体会,采访中他略带自嘲地告诉《法人》记者:“前几年别人问我做什么的,我说做反垄断的。别人就说不懂,还反问反垄断是干吗的。这一块领域刚开始确实比较冷门,现在三家部委的执法力度加强,大家都开始重视了。反垄断在公司法务中还是一个新兴的领域,现在全国来看,我做一下推测不会超过一两百名律师。我刚开始在富而德做这一块的时候,国内搞反垄断的更少,它确实是一个很小众的市场。直到近两年借由媒体的报道、政府的重视,它的潜力才被挖掘出来。”
从条文到经验:要不断精细化专业
2009 年至 2014 年,韩亮律师在《钱伯斯亚洲》年度评选中一直位列中国国际竞争法律师“第一阶梯”,这要归功于他对业务的专一态度。
从部委到律所,他始终没有偏离法律主线;从外所到内所,他一直从事反垄断领域业务。尽管执业领域时有跃动,但他一直专注一个专业。他告诉《法人》记者:“我觉得法律专业是一个需要不断精细的专业,我不赞同什么都做,什么都做可能到头来什么都做不精。”
“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经验。”美国大法官霍姆斯的这句话一直被法律人奉为圭臬。法律是一个经验思维重于逻辑思维的科学,而经验来自积累,过分分散精力必然会损耗专业精准度,这是韩亮律师强调律师业务“宁精勿杂”的根本原因。
韩亮律师提到,他加入“方达所”的一个原因也是因为考虑到长远的专业分工和专业合作的需要。他的反垄断团队有十几个人,在国内算是最大的反垄断团队了。但是以后反垄断诉讼业务会越来越普遍,如果没有专业的诉讼团队的支持,在实际工作中就会捉襟见肘,而“方达所”拥有国内一流的诉讼团队。
韩亮用团队的搭配来说明专业化的好处:“尽管我们团队十个人都是专职反垄断法的,但是不分工还是忙不过来,到头来什么都做不好。比如单单一个反垄断调查就需要十几个人,我们团队一共就十几个人,不可能全部都去搞这一个案子,因为还有其他的案子要顾。所以要和其他业务团队的律师合作,和诉讼团队合作。专业化之后,这样就能统筹兼备、忙而不乱。”
反垄断的市场成长飞速,前几年做领域的可能几个人都不到,而现在这个圈子在日益扩大。企业也越来越重视,公司法务的反垄断问题也逐步提上了议事日程。尽管反垄断法目前已经出了十几部法律,但还是一个很宏观的经济法律,有很多空白需要填补。而且很多问题并不是非黑即白,不能在一部法律上找到明确答案,需要律师深入案子,综合分析。这就要求律师的业务水平要足够精细才能驾驭,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服务好客户。
“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法律博大精深,需要长期研究才能参透。对我来说,我也希望自己的专业越来越细。打个比方,我是呼吸科的就看呼吸科的,我不会去看肠胃、看皮肤,这样我的呼吸科经验肯定就更丰富一点。比如说别人问我反垄断,我一定很擅长,因为我经历的案例多。”采访中,他不断向《法人》记者强调法律分工的重要性。
对话韩亮:反垄断法对象会放宽
《法人》:产业整合过程中,小企业被并购变成大企业,产业结构发生调整,有垄断风险,怎么看待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垄断的关系?
韩亮:并购的直接影响是企业规模变大。但是企业规模变大并不意味着就会产生垄断问题。是否构成反垄断有很多考量因素,归根结底是产业整合是否会导致限制和排除竞争。
《法人》:如何看待国外媒体对于我们的反垄断执法的非议和诟病?
韩亮:目前,很多国外媒体说我们现在的反垄断执法是一种选择性执法、歧视性执法,主要是针对外国公司。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实际上外国公司只占中国反垄断执法机关发起调查的案件中很小的比例(少于10%)。
以后反垄断法的调整对象会逐步放宽到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之间,其实现在已经有这样的苗头,比如现在的“3Q大战”,就不是针对外企,通过这种行业间的诉讼,反垄断法的调整范围正在逐步扩大。
《法人》:谈谈我国反垄断法未来的发展方向。
韩亮:我十分看好今后反垄断领域的发展趋势。我国《反垄断法》2008年正式实施,目前立法有待完善之处。各部门和相关企业越来越看重反垄断调查,近年来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反垄断案例共同推动着反垄断的立法进程。同时,整个法律共同体内开始给予反垄断专业更多的关注和研究,这些都将会助力反垄断的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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