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普通市民捐赠1000元,就可以申请设立小额慈善冠名基金。11月11日,记者从省慈善总会了解到,《江西省慈善总会小额慈善冠名基金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出台。
小额慈善冠名基金是指由公民个人或家庭、单位或团体在省慈善总会自行冠名设立的小额度公益慈善基金。基金设立后,捐赠者拥有该基金冠名权。设立小额慈善冠名基金的个人或家庭、单位或团体不可公开向社会募集资金。
根据规定,小额慈善冠名基金全部用于慈善救助及社会公益事业。使用范围主要是助学、助医、助老、助孤、助残、助困、赈灾、环保等慈善公益项目。救助对象为社会各类困难群体。
同时,获悉,11月11日,我省2014年“慈善一日捐”活动正式启动,今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主题是“献出您的爱心,为民帮困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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