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市政协视察北京市电动车充电桩建设情况时,市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北京市即将出台《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的通知》,物业不配合充电桩建设将被罚分。
通知要求,物业需指定专人配合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和属地供电公司勘察现场,提供相关图纸或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走向,配合安装单位现场施工,配合办理用电变更手续。
物业不配合安装自用充电设施的,或向购车人和安装单位收取额外费用的,由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屋管理局责令改正,可对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分别计分1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公开曝光。
目前全市已建成300多个自用充电设施。即将出台配套文件,要求新建小区停车位配建充电桩的不低于18%。目前本市正在研究相关政策,允许收取适当的充电桩服务费,动员社会力量,促进酒店、公园、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建设充电桩,这个政策很快会出台。
对于路灯杆配建停车位,这位负责人介绍说,北京市对可以施划停车位的,探索建设充电桩。将结合路灯改造和现有符合条件路灯杆建设,争取7月底8月初建成试点。
本市具备加油充电一体化改造的加油站有500个,将逐步增加其充电桩的建设,对于具备条件的4S店,目前有47个店建成充电桩,共有100多个快充、近200个慢充,并要求其对社会开放。还有高校、科技园区、高速服务区、桥下空间等也将逐步向社会开放。
市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全市10个远郊区县已经有9个设置了电动出租车,车辆有1600辆,今年将增加800辆,到2017年达到500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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