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指出,竞争性行业和领域要向民间资本全面放开,给予民营企业同等政策待遇,让不同所有制企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目前,民间资本投资开放项目库已经建立,天津市首批面向民间资本43个招商项目已经向社会公布。
以往民营企业在发展中,会遇到信息不对称以及各种隐性壁垒等问题。《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指出,天津市要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制度,按照“非禁即入”、“非禁即准”原则,进一步放开竞争性行业和投资领域,让民营企业享受依法平等政策。
天津市鼓励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进入,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能源、城市供水、城市燃气、污水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和金融、航运、电信运营、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建设,及育幼养老、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行业和领域。
天津市建立民间资本投资开放项目库,形成公开推介项目机制。首批面向民间资本43个招商项目涉及城市基础设施等7个行业和领域,总投资额超过700亿元。项目包括天津市政等基础设施项目10个,房地产开发项目9个,商贸物流项目8个,文化旅游项目7个,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项目6个,工业项目1个,其他项目2个,可以采用独资、参股或BT、BOT等投资方式。今后,民营企业在项目酝酿初期第一时间都能知晓并参与到项目的洽谈和招投标中。
天津市还将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民间资本兴办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和民办医疗机构,与公办学校、公办医疗机构享有同等的招生权、公共服务价格等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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