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人寿于11月10日召开股东大会,经股东大会同意,向国华人寿注资4亿元人民币,目前已经启动增资程序。增资后,国华人寿偿付能力将达到充足II类标准。
几乎在国华人寿举办股东大会同时,保监会一天内下发8封监管函,国华人寿因三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仅125.51%(属于偿付能力充足Ⅰ类公司),而被保监会处罚,按照保监会的要求,国华人寿将不得增设新的分支机构。
从保监会披露的数据看,目前,该公司实际资本10.81亿元,最低资本8.61亿元,属于偿付能力充足Ⅰ类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国华人寿的偿付能力首次亮红灯,2012年初国华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仅为103.8%,国华人寿股东无奈进行了一次大手笔增资,一次注入10亿元资金为国华人寿补血。2012年末,国华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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