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近年来,山东从矿山、海洋多方面入手,探索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
2011年,山东率先在全国实施《山东省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费和损失补偿费管理暂行办法》,对30多个用海项目征收生态损失补偿费7000万元,海洋生态补偿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为在开发中保护山东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海洋权益和渔业渔民利益提供了可靠保障。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和生态补偿制,这让很多渔民看到了更多希望。
东营渔民董在民:我们渔民就是希望国家对海洋环境加大保护力度,让鱼能长起来,让渔民能更多的捕到鱼,增加收入。希望中央的各种措施得到彻底的落实,更好的惠及老百姓。
山东枣庄是典型的资源型城市,随着煤炭不断的开采,引发了众多环境问题,生态破坏、资源逐渐枯竭。09年3月,枣庄市被列为资源枯竭型城市试点之后,积极进行城市转型,争取国家无偿资金5亿多元,尝试以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的方式开展生态环境修复治理。
枣庄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孙法远:通过我们的治理,使破损的山体得到了绿化;废弃地变成了农田,养殖的水田,不仅改善了生态环境,而且补充了林地、耕地和建设用地,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产和农民的增收。
孙法远说,尽管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多年的积累,也面临着资金短缺等问题。他说,现在好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明确,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这将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孙法远:多宣传政策,让群众了解政策。再一个就是对现在正在开的矿山收取地质环境治理保障金。
市民徐婷也认为,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有利于减少污染,保护生态。
徐婷:雾霾天气,天天都是雾蒙蒙的,你连出门的心情都没有,三中全会提出,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然后把环境慢慢改变,作为一个市民我想把咱们的城市变得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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