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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隆东方上市当年业绩骤降 中信两保荐人再领罚单

中研普华财经(http://finance.chinairn.com)  日期:2013年7月29日 

  百隆东方2012年6月12日在主板上市,上市当年的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73%。
  
  由于所保荐的上市公司百隆东方2012年营业利润同比大降73%,中信证券两名保荐人近日再次受到证监会6个月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的处罚。
  
  据证监会网站披露,百隆东方2012年6月12日在主板上市,上市当年的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73%。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中信证券两名保荐代表人张宁、刘顺明采取了6个月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的监管措施。
  
  这是证监会继去年10月份就百隆东方的业绩问题连续对相关保荐人做出处罚。2012年10月,证监会曾就百隆东方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存在会后事项落实方面未能勤勉尽责,以及未能及时督促发行人揭示业绩下滑风险的行为,依据《管理办法》第66条、68条,对中信证券出具了警示函,对保荐代表人张宁、刘顺明采取了3个月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的监管措施。此次则是针对百隆东方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的情况,依据《管理办法》第72条,对两名保荐代表人再次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
  
  百隆东方是国内色纺纱生产的两大龙头企业之一,公司拥有的色纺纱自有及外协加工总产能达到100万锭左右。由于以棉花为主要原料的中高档色纺纱与以化纤为主要原料的中低档色纺纱市场相对独立,我国中高档色纺纱行业事实上已形成寡头垄断的竞争格局,百隆东方与华孚色纺两家公司占据主要的生产能力和市场份额。不过,百隆东方在2012年6月上市之后却成为沪深两市业绩“变脸”最快的新股之一,上市当年的营业利润同比竟大幅下滑73%,超过了50%的红线。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并在主板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的,证监会可根据情节轻重,自确认之日起3个月到12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可以撤销相关人员的保荐代表人资格。从证监会本次处罚的内容来看,处罚力度适中。
  
  百隆东方的业务颓势今年有望得到扭转。公司预计,由于海内外棉花价差有所收窄,色纺纱销售均价有所提高,以及前期“去库存化”工作基本完成使主营业务毛利率回升等原因,2013年1至6月公司净利润同比增加50%至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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