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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QFII机构须开三类存款账户

中研普华财经(http://finance.chinairn.com)  日期:2013年5月4日 

    中国人民银行2日发布通知,对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开立存款账户的事宜进行了规定。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知指出,RQFII机构应当根据规定,开立一个境外机构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在基本存款账户开立后,应当选择具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托管人资格的境内商业银行,开立交易所市场交易资金结算专用存款账户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资金结算专用存款账户,分别用于投资交易所证券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可以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立专门用于股指期货保证金结算的专用存款账户。

  通知指出,RQFII机构在开立上述三类专用存款账户时,应当区分自有资金和由其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客户资金分别开户;设立开放式基金的,每只开放式基金应当单独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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