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在其网站公布《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2月16日。
这个办法适用于参加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简称职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两种及以上制度,尚处于缴费期、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暂行办法》中包括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达到职保法定退休年龄后,职保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按照职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职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待达到新农保或城居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新农保或城居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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