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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央企负责人严禁12种职务消费

中研普华财经(http://finance.chinairn.com)  日期:2012年11月22日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促进企业负责人廉洁从业,财政部、监察部和审计署近日联合印发《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共4章24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规定了适用范围和职务消费定义。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提出的8项禁止性规定基础上,《办法》进一步明确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12项禁止性规定,包括不得超标准购买公务车辆、豪华装饰办公场所,不得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出国考察费和业务招待费,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住宅购置、住宅装修、物业管理费等。二是细化了职务消费主要内容。《办法》指出,职务消费主要包括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办公用房配置及使用、通讯费、差旅费、国(境)外考察培训费、业务招待费(含礼品)等。三是明确了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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