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人社部就《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两条重要规定是: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大幅降低,由现行规定的1%降为“不超过0.5%”;生育保险覆盖的范围扩大,囊括了个体企业,这样“有利于体现社会保障的公平性”。(11月21日《京华时报》)
生育险全覆盖值得肯定
此次生育险打破户籍限制,扩大保障领域,适当降低企业负担,实现更多维度的保障覆盖,是非常值得肯定的制度纠偏和社保升级。对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也具有标志性意义。当然,最直接的,对于打破生育歧视,此举也功不可没。既然制度化保障了生育权利,就等于制度性地反性别歧视、反就业歧视。
希望生育险的全覆盖能提振职场女性的就业信心。现在经济方面有生育险来兜底保障,社会心理方面的歧视因子也会随着时间推移渐渐涤荡干净。对此,应保持恒久信心。
李晓亮(四川 媒体人)
孕育生命的成本
就应该由全社会承担
一些网友从微观利益出发,认为此险受益者只限于生育女性,却要所有用人单位缴纳保险费,带有强制捆绑性质,虽然个人不需缴费,但从企业的角度说,也应该按自愿投保更为适宜。
笔者认为,作为一项社会保险,生育保险采取强制性社会统筹的方式建立,参保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费用,都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作为“只交钱,不受益”的男职工比较集中的单位来说,觉得有些“吃亏”是自然而然的。但是社会统筹解决的是社会问题,个人或企业不能以自身的得失来衡量政策的是非,而只能以责任意识来看待这项统筹。 马龙生(北京 市民)
破解“生不起”
不能仅靠生育险
破解“生不起”,不能仅靠生育险。当前,既需要对生育险进行补充设计,还需要努力降低生育费用。如果生育费用得到了有效控制,边缘人群即使享受不到生育险,也能够减弱承受压力,纾缓痛苦指数。
既然政策已经明确,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生育险费用,职工个人不缴费,那么最简单的制度设计就是“生缴分离”。也就是:“生育归生育”,所有人生育免费,或者只要缴很少的费用;“缴费归缴费”,强制用人单位缴纳,核算医疗成本,严格控制费用,不足部分由政府适当补贴。做到了“生育险”与“降费用”并重,也就有效破解了“生不起”。
分享本文地址:http://finance.chinairn.com//News/2012/11/22/093312128.html